張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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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参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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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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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隸松江府上海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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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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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德暉,號頤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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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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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顺三年己卯六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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逝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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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靖六年丁亥三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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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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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陸氏,継室孔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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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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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子)张鸣谦(正德丙子举人)、张鸣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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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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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萱(1459年—1527年),字德暉,號颐拙,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,民籍,明朝政治人物。
弘治十一年(1498年)戊午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十名舉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三名,三甲第七十九名進士[1][2]。初授鄱阳知县,三年秩满,调浙江嵊县,正德五年(1510年)改政和县,七年升茶陵州知州,以母忧去职。十二年(1517年)起补潞州,擢湖广佥事,兼署长沙、宝庆二府,嘉靖元年(1522年)升本省参议,督理粮储。以忤巡抚意,引疾致仕。既归,怡情泉壑,谢迹城府,構一亭曰“颐拙”,日课二子諸孫其中。居五年以疾卒,時嘉靖丁亥三月,得年六十有九。
曾祖張志恒;祖父張述;父張僖,母潘氏[3]。
参考文献[编辑]
弘治十一年(1498年)戊午科應天鄉試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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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式舉人 135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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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治十五年(1502年)壬戌科殿試金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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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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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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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199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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