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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干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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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干辉(1905年—1974年3月3日),原名李清广东惠州人。

生平

1923年加入海员工会。1925年参加省港工人大罢工,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任中共海员工会总支书记。

1927年参加广州起义,1929年12月参加百色起义,任红七军第三纵队第三营党代表。

1931年起任红七军团政委。1932年后历任红五军三师政委,红一方面军中央警卫师政委,独立第二十三师政委。1934年10月参加长征,历任红三军团十三团政治委员,五师政治部主任,红三十二军政委、政治部主任,红二方面军红军大学政治部主任。

抗战爆发后,历任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十四队政委、第四分校政治部主任。1940年到华中,任新四军苏中军区第二分区政治部主任、第三军分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,独立旅政委等。

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,历任华中野战军第六纵队政治部主任,华东野战军第十一纵队政治部主任兼苏中军区政治部主任,第十二纵队政委兼苏北军区政委,第三野战军第三十军政委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历任苏南军区副政委,中共中央华东局监察委员会副主任,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档案局局长、市委监委副书记。

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监察委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