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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部地方會議區:修订间差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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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南部地方會議區'''是台灣[[台灣荷西殖民時期|荷治時期]]之[[行政區劃]]之一,該區劃劃分為[[1644年]]由[[台灣]]實際統治者:[[荷蘭東印度公司]]所劃分。
'''南部地方會議區'''是台灣[[台灣荷西殖民時期|荷治時期]]之[[行政區劃]]之一,該區劃劃分為1644年由[[台灣]]實際統治者:[[荷蘭東印度公司]]所劃分。


==簡介==
==簡介==
[[1635年]]11月,於[[熱蘭遮城]]擴展勢力且於[[大員]]地區穩固其疆域的荷蘭東印度公司,開始執行征討[[平埔族]]族社的小型戰役。[[1636年]]底,歸順東印度公司的平埔族族社高達57個,其中以台灣台南暨以南地區為主。而這些位於平埔族社及其他漢人村落,在1644年劃分的行政區劃上,正屬於南部地方會議區。也就是說,南部地方會議區之位置範圍約指[[大員]]或[[台南]]以南的台灣南部區域。而該區域統治數十個[[平埔族]]族社,是為南台灣最早之行政區劃。而這區劃在[[1662年]]才因[[鄭成功]]攻取台灣後而正式廢止。不過該區劃仍為[[鄭氏王朝]]所模仿沿用。
1635年11月,於[[熱蘭遮城]]擴展勢力且於[[大員]]地區穩固其疆域的荷蘭東印度公司,開始執行征討[[平埔族]]族社的小型戰役。1636年底,歸順東印度公司的平埔族族社高達57個,其中以台灣台南暨以南地區為主。而這些位於平埔族社及其他漢人村落,在1644年劃分的行政區劃上,正屬於南部地方會議區。也就是說,南部地方會議區之位置範圍約指[[大員]]或[[台南]]以南的台灣南部區域。而該區域統治數十個[[平埔族]]族社,是為南台灣最早之行政區劃。而這區劃在1662年才因[[鄭成功]]攻取台灣後而正式廢止。不過該區劃仍為[[鄭氏王朝]]所模仿沿用。


該會議區與其他三個台灣行政區劃相同,不設各區統治者,而是由該區劃轄下平埔族族社長老或漢人村長直接向[[大員長官]]負責。
該會議區與其他三個台灣行政區劃相同,不設各區統治者,而是由該區劃轄下平埔族族社長老或漢人村長直接向[[大員長官]]負責。

2014年2月16日 (日) 06:29的版本

南部地方會議區是台灣荷治時期行政區劃之一,該區劃劃分為1644年由台灣實際統治者:荷蘭東印度公司所劃分。

簡介

1635年11月,於熱蘭遮城擴展勢力且於大員地區穩固其疆域的荷蘭東印度公司,開始執行征討平埔族族社的小型戰役。1636年底,歸順東印度公司的平埔族族社高達57個,其中以台灣台南暨以南地區為主。而這些位於平埔族社及其他漢人村落,在1644年劃分的行政區劃上,正屬於南部地方會議區。也就是說,南部地方會議區之位置範圍約指大員台南以南的台灣南部區域。而該區域統治數十個平埔族族社,是為南台灣最早之行政區劃。而這區劃在1662年才因鄭成功攻取台灣後而正式廢止。不過該區劃仍為鄭氏王朝所模仿沿用。

該會議區與其他三個台灣行政區劃相同,不設各區統治者,而是由該區劃轄下平埔族族社長老或漢人村長直接向大員長官負責。

參考文獻

施雅軒,《台灣的行政區變遷》,2003年,台北,遠足文化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