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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省級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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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省級市是指城市个「行政級別」,弗是指城市个「行政區劃級別」。所謂个行政級別,是指城市个行政機構,也就是政府機關主要領導个級別,主要是指市長、副市長、市政府个組成機構、工作部門等領導个行政級別。也就是講,副省級城市个市長个行政級別是副省(部)級,市委書記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、市長、市政協主席職務列入《中共中央管理个幹部職務名稱表》,其職務任免由省委報中共中央審批。垃「行政區劃級別」丄,副省級市仍然屬於地級市

相關文件[編輯]

  1.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重慶、廣州、武漢、哈爾濱、瀋陽、成都、南京、西安、長春、濟南、杭州、大連、青島、深圳、廈門、寧波共16市行政級別定為副省級个通知(中編[1994]1號文件)
  2.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《關於副省級市若干問題个意見》个通知(中編發[1995]5號])
  3. 人事部關於印發《副省級市國家公務員 非領導職務設置實施辦法》个通知(人發[1996]86號)[1]

副省級市列表[編輯]

副省級市目前有得15個,按照地理大區个順序分別如下:

註:青島、大連、寧波、廈門、深圳是計劃單列市,其他儕是省會城市。

分布圖[編輯]

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副省級行政區分布圖

副省級市个機構級別[編輯]

根據中編發〔1995〕5號文,副省級市个市直機關个級別,比照國辦發〔1993〕85號通知中部委管理个國家局个機構級別確定,即市直工作部門為副廳級,內設機構為處級。市直屬機構个副局長並非正處,而是增加一個級別,叫(正處)副局級。

市轄區及其工作部門个級別,可比照市直機關相對應个關係確定。副省級城市个副區長也是正處(副局)級。區轄街道辦是正處級。

市轄縣搭代管个縣級市个級別仍為處級,其工作部門仍為科級。

別樣[編輯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