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基百科:頁面存廢討論/記錄/2024/04/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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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期篩選的小小作品[编辑]
韩龙 (三国时期)[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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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浩源[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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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日海[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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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(×)删除理據:過期小小作品
提报以上小小作品的維基人及時間:
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, de hasznos 2024年4月6日 (六) 02:39 (UTC)
到期篩選的小小作品(宜興知縣)[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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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×)删除理據:转自G18
-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:GZWDer(留言) 2024年4月6日 (六) 03:19 (UTC)
- @TimWu007。@GZWDer:G18不要求完全相同,非常相似亦係G18。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, de hasznos 2024年4月6日 (六) 04:12 (UTC)
- 但是用户新创建的内容比草稿化的版本多了不少东西,所以不太符合。--GZWDer(留言) 2024年4月6日 (六) 04:22 (UTC)
- (○)快速保留 理由不成立,看上去只是建立初版草稿后直接建立条目,合并或删除草稿页才合情理,不过执行上缺乏规范、与CSD规则有冲突。另提醒提报人TimWu007,您将条目中的内容手动移入草稿页(剪贴移动)并请求速删条目,若通过,草稿历史记录会显示您是新增补内容的作者,您也未在编辑摘要中注明出处或原作者,这将违反CC协议。--YFdyh000(留言) 2024年4月6日 (六) 17:08 (UTC)
- (○)快速保留雖然編輯不好,但確實理由不成立--HYHJKJYUJYTTY(留言) 2024年4月6日 (六) 17:50 (UTC)
- 保留。--百無一用是書生 (☎) 2024年4月13日 (六) 12:21 (UT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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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×)删除理據:原创译名,条目建立者已被视作傀儡永久封禁(见[[1]])
-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:The3moboi(留言) 2024年4月6日 (六) 04:12 (UTC)
- 删除。--百無一用是書生 (☎) 2024年4月13日 (六) 12:21 (UT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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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×)删除理據: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:關注度中的標準
-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:
日期20220626(留言) 2024年3月15日 (五) 00:28 (UTC)
来源搜索:「"林貞輝"」——Google:网页、新闻、学术、图书、图片;百度:网页、新闻、学术、图片;知网工具书;JSTOR;维基百科图书馆
- (×)删除 无有效介绍--YFdyh000(留言) 2024年3月15日 (五) 15:17 (UTC)
- 删除。--百無一用是書生 (☎) 2024年4月13日 (六) 12:24 (UT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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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×)删除理據:這個頁面我不清楚應該從哪邊處理,結論放最上方,(&)建議刪後重建或者移動到草稿。
不知道如何處理的原因是
- 頁面所有的來源都集中在收視率段落,其他段落完全沒有第二手以上來源(含早期版本)
- 頁面記錄了大量的人物名稱,似乎想闡述人物的任職期間,但人物太過龐雜,完整陳述似乎又過於WP:DUE,而且內容非常的長(高度意義上的長,如果部分內容沒有摺疊會更長)
- 頁面現在版本仍存在大量的節目時間異動、停播、復播資訊,其他段落不論,造成首段過長的問題
早期的問題包含
- 早期的版本將備註性的內容當成來源使用
- 早期的版本記錄異常大量的節目時段調整及節目表性質內容
( π )题外话因為近期較常接觸香港相關節目,知道部分觀點近似於希望維基百科能作為詳盡備份,愈細節愈好的網站,保存對應資訊,這種觀念也體現在模板/列表等性質頁面,頁面有節目表化的現象。有時有重複的資料記述於複數頁面的問題,造成複數頁面有相同資料,而對應的資料過多時會同時造成複數頁面無意義的資訊量冗長
-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:Rastinition(留言) 2024年3月4日 (一) 16:09 (UTC)
- 我感覺“主播”章節的內容適合弄個站外Wikia處理,其他的好像也就只有可供查證問題,用不着刪除。如果真的覺得現狀不行的話,先移除掉整個“主播”章節也無不可。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,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4日 (一) 17:03 (UTC)
- 之前好像有個新聞部人物列表提刪,有人提到原創研究及有錯,有些人的職銜只是臆測,或可能也在此發生。--Underconstruction00(留言) 2024年3月5日 (二) 04:28 (UTC)
- 這邊設置小結。
- 主播部分存疑,故移除對應內容。
- 主播以外其餘內容暫時保留,條目因為有保留的內容,也暫以保留處理。
- --Rastinition(留言) 2024年3月6日 (三) 10:12 (UTC)
- 這邊設置小結。
- 之前好像有個新聞部人物列表提刪,有人提到原創研究及有錯,有些人的職銜只是臆測,或可能也在此發生。--Underconstruction00(留言) 2024年3月5日 (二) 04:28 (UTC)
- 无共识。--百無一用是書生 (☎) 2024年4月13日 (六) 12:25 (UT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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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民族构成列表、北京市民族构成列表、上海市民族构成列表、重庆市民族构成列表、吉林省民族构成列表、辽宁省民族构成列表、山西省民族构成列表、河北省民族构成列表、黑龙江省民族构成列表、江苏省民族构成列表、浙江省民族构成列表、安徽省民族构成列表、福建省民族构成列表、河南省民族构成列表、山东省民族构成列表、江西省民族构成列表、湖北省民族构成列表、湖南省民族构成列表、广东省民族构成列表、海南省民族构成列表、四川省民族构成列表、贵州省民族构成列表、陕西省民族构成列表、云南省民族构成列表、甘肃省民族构成列表、青海省民族构成列表、西藏自治区民族构成列表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构成列表、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构成列表、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构成列表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构成列表、Template:中国民族构成[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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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×)删除理據:WP:BALL:未到第二階段成案,以往各罷免案都是成案後建立條目,或可成案後(◇)到時重建。
-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:Cmsth11126a02 (留言) 2024年3月26日 (二) 10:19 (UTC)
- (!)意見:目前是第一階段連署,如果以現在狀況,應可保留。--Sinsyuan✍️🌏🚀 2024年3月26日 (二) 11:15 (UTC)
- (!)意見我個人是認為 不管到第幾階段 只要有成功辦起公民連署 這個條目就應該保存。--Liao_509 ☄️Fighting!簽名🖋 2024年3月26日 (二) 11:17 (UTC)
- 按以往例子,罷免成案只是建立條目的最低要求,有些罷免就算成案也沒建立條目。--Cmsth11126a02 (留言) 2024年3月27日 (三) 03:40 (UTC)
- (!)意見我個人是認為 不管到第幾階段 只要有成功辦起公民連署 這個條目就應該保存。--Liao_509 ☄️Fighting!簽名🖋 2024年3月26日 (二) 11:17 (UTC)
- (!)意見:目前是第一階段連署,如果以現在狀況,應可保留。--Sinsyuan✍️🌏🚀 2024年3月26日 (二) 11:15 (UTC)
- 再者,我不認為不到第二階段成案就不能成條,難道不成案就不能紀錄其公民連署紀錄嗎?對此我還是保持反對立場。--Liao_509 ☄️Fighting!簽名🖋 2024年3月26日 (二) 11:14 (UTC)
- WP:NOTSTATS:維基百科所收錄的資訊,都應該經過查核、篩選。某事百分百正確不代表就適合收進百科全書。--Cmsth11126a02 (留言) 2024年3月27日 (三) 03:40 (UTC)
- 而且根據提刪者所講的WP:BALL,我的條目根本沒有甚麼預言發生的東西 現在ing就在公民連署--Liao_509 ☄️Fighting!簽名🖋 2024年3月26日 (二) 12:03 (UTC)
- @Cmsth11126a02:是否可以協助舉出「以往罷免案是成案後建立條目」的例子,以方便討論?
- @Liao 509:,我比較不贊成因為「有很多人都在搜索,並關注者進度到哪了,」而保留此一條目。--36.229.127.184(留言) 2024年3月26日 (二) 15:52 (UTC)
- (○)保留不能以以往的例子決定一切啊 維基百科有規定以往怎麼樣所以就要怎麼樣嗎?誰說沒成案不能成條的 公民連署難道不需要紀錄ㄇ 沒有成案難道就不寫了 對此 本人強烈反對--Liao_509 ☄️Fighting!簽名🖋 2024年3月26日 (二) 23:05 (UTC)
- 簡單的說 你的刪除理據沒有符合你所說的WP:BALL,並且你的理由是不合理的 以上。--Liao_509 ☄️Fighting!簽名🖋 2024年3月26日 (二) 23:35 (UTC)
- 蔡正元罷免案2015年1月19日成案,2015年1月13日建立條目;黃國昌罷免案2017年10月31日成案,2017年10月25日建立條目;韓國瑜罷免案2020年4月17日成案,同日建立條目;黃捷罷免案2020年12月18日成案,同日建立條目;陳柏惟罷免案2021年7月2日成案,同日建立條目;林昶佐罷免案2021年12月3日成案,同日建立條目。這些都是成案前最多7天建立條目。唯一不是的王浩宇罷免案則和韓國瑜罷免案有關(韓國瑜被罷免後其支持者報復?)。--Cmsth11126a02 (留言) 2024年3月27日 (三) 03:33 (UTC)
- 建議草稿化,屆時若成案再移回條目空間也不遲。--冥王歐西里斯(留言) 2024年3月27日 (三) 03:19 (UTC)
- 如果得到媒體報道的話可以留著,未必要等到成案才能有條目。--日期20220626(留言) 2024年3月27日 (三) 03:25 (UTC)
- 同上,可以(○)暫時保留--HYHJKJYUJYTTY(留言) 2024年3月31日 (日) 13:02 (UTC)
- @Sinsyuan、日期20220626、HYHJKJYUJYTTY:現在第一階段也未過,如果這也保留,請問罷免陳致中/高閔琳也要立條目嗎?--Cmsth11126a02 (留言) 2024年4月1日 (一) 12:34 (UTC)
- 問題是這兩個條目也沒建立吧。--日期20220626(留言) 2024年4月1日 (一) 12:37 (UTC)
- 罷免陳致中/高閔琳有很高關注度嗎,你反駁很薄弱,而且從來也沒建立吧,並且這兩回事吧,真的很沒邏輯--HYHJKJYUJYTTY(留言) 2024年4月1日 (一) 12:38 (UTC)
- @日期20220626、HYHJKJYUJYTTY:現在是沒有建立(我也沒有說過現在有),但若第一階段也未開始(提交連署)也可以建立條目,人們會問:曾經到第二階段又憑什麼不可以建立條目?所以這是合理懷疑。--Cmsth11126a02 (留言) 2024年4月3日 (三) 15:21 (UTC)
- @Cmsth11126a02你對罷免案的知識範圍理解,似乎是第二階通過才是,那我問你 那些公民連署的人 是不是對謝國樑提出「罷免案」對於罷免案定義並不是只有第二階段通過才是,而且 關注度足夠且內容沒有甚麼無可救藥的錯誤 再者 閣下不能拿以前的建條方式當作規定 這不是維基百科所定制的 因此閣下的提刪方式是不合理的,還有關於上面所提到 該條目並不是水晶球 是已經發生,因此不符合WP:BALL所描述的,再者也沒有符合閣下所說的WP:NOTSTATS規定內所說的,對此在下仍然認為應該(○)保留,並且沒有刪除或草稿化的必要 以上總結--Liao_509 ☄️Fighting!簽名🖋 2024年3月27日 (三) 08:25 (UTC)
- @Cmsth11126a02 再重申一遍「罷免案」不代表只有第二階段通過才是,關注度足夠、內容沒有甚麼無可救藥之錯誤 閣下不能拿以前的建條方式作為規定 這樣的提刪方式是不合理的,還有該條目並非水晶球 為已經發生的事件,因此不符WP:BALL所描述,也不符合閣下所說的WP:NOTSTATS之規定,對此在下仍然認為此條目應該(○)保留,並且沒有刪除或草稿化的必要 也感謝閣下的熱情參與 以上--Liao_509 ☄️Fighting!簽名🖋 2024年4月8日 (一) 12:20 (UTC)
- (○)保留刪除理由不成立,該條目不符合WP:BALL,而是屬於正在進行中的且有許多、非單一媒體關注及事實報導的公民行動。--暗月之鏡(留言) 2024年4月9日 (二) 03:03 (UTC)
- 保留。--百無一用是書生 (☎) 2024年4月17日 (三) 06:59 (UTC)
本討論已經重新提交。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。
本討論已經重新提交。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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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×)删除理據:疑廣告宣傳。
-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:千村狐兔(留言) 2024年4月6日 (六) 23:22 (UTC)
- (×)删除 G11。--YFdyh000(留言) 2024年4月6日 (六) 23:33 (UTC)
- (×)删除:達到G11門檻--薏仁將🍀 2024年4月6日 (六) 23:37 (UTC)
- (×)删除太明顯了廣告宣傳,大部分來源偏一手跟二手來原,缺乏第三手來原,很多都不是可靠來源,--HYHJKJYUJYTTY(留言) 2024年4月7日 (日) 03:21 (UTC)
- 快速刪除:G11。---Peacearth(留言) 2024年4月7日 (日) 04:44 (UTC)